1、本保险计划的投保年龄为1至85周岁, 以申请时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为准。每位被保险人限购一份。
2、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1至17周岁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诉规定,则以上诉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3、71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及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障限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
4、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承保旅程最长期限为183天。
5、在任何情况下,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前往或途径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富汗、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6、个人保单只能使用个人姓名投保,公司及其它法人团体不可以做为投保人。如需公司抬头发票,请发客服邮箱申请。
常见问题
【问】这个保险可以买多份吗?
【答】同类保险只限购买一份,不能重复购买。
【问】在不同渠道买了多份保险,可以赔多份吗?
【答】不能赔多份。若投保多份“意外身故、残疾和烧烫伤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问】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及病历的原件会否退还给索赔人?
【答】索赔人提出申请,可退病历原件。医疗费用如全额赔付,不退发票;如部分赔付,可退发票,但会注明已赔付金额。